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代孕女孩遭遇雇主反悔

发布时间:2013-05-04点击数: 740

都说即将成为人母的女人是美丽幸福的,而她,一个未婚的“80后”姑娘,已怀胎8个月,脸上却堆满了阴霾,为孩子的未来担忧,更为自己的将来惶恐,因为找她代孕的雇主反悔跑了,丢下了她肚子里的孩子.

即将出世的孩子生还是不生?问题很纠结,她却无处寻找答案.可是造成这一结果怨谁呢?“我需钱,想找个活儿干,最好是来钱快的.帮人代孕一年时间,10多万就能到手.”这种好逸恶劳的思想让她走上了这条挣钱的捷径,她不明白什么钱该挣什么钱不该挣,禁不起重金诱惑的她才摊上了这个悲剧.所以,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.

找人代孕或帮人代孕都是“周瑜打黄盖——一个愿打一个愿挨”,这个“80后”的姑娘年纪也不小了,应该也有一定的社会阅历和生活经验,她应该明白自己所承担的风险.我国法律并未对代孕的自然人做出明文法律处罚规定,也没有相关保护代孕人的法律条文,只是对实施该项技术的医疗机构做出约束.也就是说,代孕是游走在法律边缘的行为,得不到法律的支持,所以代孕人的权益是没有法律保障的.

世上没有免费的午餐,如今这位姑娘后悔了,假如给她重新选择的机会,她一定不会再干这种傻事,可是生活没有假如,自己酿的苦果只能自己吞.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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